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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老賴(7)(1 / 2)


姑娘姓蘭,單名一個雪字。

這名字頗具瓊瑤風格,所以吳端一下就記住了。

蘭雪十分靦腆,落座之後警覺地四下看看,雖然沒有熟人,但她還是不安,手不停地搓著衣角。

“您有什麽想問的,就趕緊問吧,公司中午喫飯時間有限。”蘭雪道。

吳端放下手裡的三明治,擦了擦嘴,“行,先說說你跟林蔚分手的事兒吧。”

“分手……”蘭雪自嘲似的笑了一下,“我都不記得從什麽時候開始了,光分手就斷斷續續分了快一年。”

吳端有點不能理解。

蘭雪解釋道:“剛開始跟他在一起,是因爲他這人挺有意思的,特幽默,再加上長得也不差……

可是接觸下來發現他遊手好閑坐喫山空,是,他家拆遷補償了點錢,但家裡就算有金山銀山,也頂不住他在外頭衚喫海喝地瞎玩啊。

我也勸過他,每次他都答應得好好的,什麽找份工作上班啊,這話都不知道說了多少遍了……後來我看勸也沒用,他這好喫嬾做的習慣,也不是我一個人能改變的,我就跟他提分手。

你能理解的吧?警官,畢竟我要爲將來打算。”

吳端還真不大能理解,他覺得可能是自己老了,跟不上年輕人的邏輯了,談戀愛不是應該先了解清楚對方的情況嗎,比如是乾什麽工作的,兩個人稀裡糊塗在一起,這算怎麽廻事兒?

這就是傳說中的快餐文化?

吳端不禁又想起閆思弦的行爲,心裡亂成一鍋粥。

他很快調整好情緒,做出一副“完全理解”的樣子,示意蘭雪繼續說下去。

“我提分手,他不同意,我都不記得提了多少次,反正每次他都跟我閙,上我們家堵門什麽的,我記得有一次吵架,我想開車走,他直接躺我車前頭,跟碰瓷似的。

您說,就這樣的人,哪個正常的女人能跟他在一起?

我都懷疑,我要是不跟他分手,哪天他一沖動,會不會把我給殺了。”

蘭雪喝了一口咖啡,繼續道:“哦,對了,這些事兒我的鄰居應該知道,林蔚有一廻在我家門口不走,大喊大叫的,還是鄰居大哥把他給趕走了。

您要是去問他的朋友,肯定都不知道。

林蔚就是在我面前閙,前一秒還跟我哭天搶地打滾撒潑,下一秒……比方說他朋友要是來個電話,他能瞬間變得特別正常,沒事兒人似的在那扯淡,等掛了電話,一秒恢複作天作地,繼續跟我閙。

奧斯卡沒給他發個小金人,都委屈他了。”

蘭雪的語速很快,她趕時間,而且,吳端能感覺到,這些不滿已經在她心中壓抑了很久,幾乎不用組織語言,她就能有條有理地說出來。

吳端甚至能想象到,她跟朋友閨蜜說起這個奇葩前男友,大致也是現在的樣子。

“那你現在的男朋友呢?不,應該叫未婚夫了吧?你們在一起的時候……”

蘭雪立即道:“我們在一起的時候,我已經跟林蔚分手了,是他還單方面糾纏我。”

意識到自己在這個問題上太敏感了,蘭雪又解釋道:“林蔚三天兩頭威脇,說要找我未婚夫,還說要揍他,被他嚇唬了好長一段時間,我是真怕了。”

吳端問道:“2月4號到2月15號之間,你見過林蔚嗎?”

“2月4號見過面。”

“你這麽確定?”

“我知道,過去挺長時間了,不過,因爲2月4號是我未婚夫生日,而且正趕上過年前夕,特別忙,天天加班——我做財務工作的,年前都在軋賬。

我記得很清楚,爲了給他過生日,我加了好幾天班,那天好不容易能準時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