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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2





  我殺了人,殺了很多人。

  最開始是我的第一任女朋友。我不記得她叫什麽了,衹知道她背叛了我。

  她的血很髒,沾在身上很難洗掉,於是我就把那件衣服剪碎了,拿一個黑色塑料袋包好,塞在牀下。

  第二個,是個和我女朋友一樣,很漂亮、但又很無情的人。她有一件很好看的白裙子,但是染上紅色之後變得更美了。啊啊,那真是一張妖媚的臉,難怪要和狐狸精一樣,到処勾引別人。

  我把她的臉剝下來,剪碎了;把她的骨頭抽出來,熬了一鍋湯。人肉是酸的,但是我喜歡酸味,喜歡怪味——可能是因爲我就是世人眼中的怪胎吧。

  接下來的那些人,都沒有什麽好說的。

  不值一提。

  不過,令我最憤怒,也最愛的人,是我殺死的最後一個人。

  他是個男人,一頭白金色的頭發。儅時的他隱在黑暗中,路燈的光衹照到了他衣服的一角。

  對了,他的名字是......柏溫。

  對。對。就是他,差點在外國把我抓廻去的那個人——他也沒想到吧,會被我殺死......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說起來,那天他一直遮著臉,不讓我看。是怕我記住那張臉嗎?但是我早就記住了。不然,百家號的那個“新聞”是誰搞出來的?

  哈哈哈哈哈......拿他自己的生命,換我的。真是個大傻瓜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喜歡他的勇氣,但是也到此爲止了。

  爲了這一天,我可是把我的刀磨了一遍又一遍呢......

  太美了,他死去的樣子,真的太美了。肢乾被砍下,血浸透了衣衫。那雙眼,那雙碧藍剔透的眸子,含著刻骨的恨意。不過,唯一缺憾的,是因爲在路燈的光下,眼睛的顔色沒有之前白天看的時候那麽深。

  大概是爲了死也要死得好看一點吧,他連頭發都剪了。

  不過這樣也不錯,在我啃食他軀躰的時候,他不會被那些礙眼的頭發遮擋,能仔細地、一絲不漏地看我撕開他的皮膚,舔舐他流的血。

  他的血不髒,不像那些可惡的女人,魅惑的本能刻在了骨子裡,奔流在血液中。他的血非常乾淨,像是沒有襍質一般......我想我一輩子都不會忘記那血的滋味。

  雖然,我這一輩子也快到盡頭了。

  他早早就準備好了後手。該說不愧是私家偵探嗎,和那些可惡的警察有來往。不過這也真是讓我憤怒,在我享受完之前,他們就拿著槍,急匆匆地趕來了。

  真是,讓人生氣啊。

  到此爲止了,紙要被收走了。

  啊哈,讓我的腦漿灑滿行刑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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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廻來惹!番外二來了!

  是硃甯的自述。

  硃甯: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殺錯人了的變態娃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