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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黑夜之中崛起的女人(2 / 2)


直到六十年前。

清晨,她醒來時已換上假面,希望侍候好身畔男人的同時,用甜言蜜語讓他多給一點小費。

然而……

男人不在。

整個世界的人都消失了,她被一層玄光囚禁在一座空城裡。

再然後,她得到了一張弓,一把刀。

弓是“射日”。

刀是“遺忘”。

皆是倣品。

真正的射日和遺忘,在九州。

她得到的功法來自巫族。

巫族以肉身見長,吳麗華練了三年,她發現自己的肉身大概已經到了武俠小說裡的刀槍不入水火不侵的地步,按照功法所述,一旦大成,足以肉身登仙。

她不懂。

但她明白一個道理,她不再是手無縛雞之力的卑微的黑夜女子。

她可以掌控自己的命運了。

她向往著……

然後,她所在的空城裡來了個人,一個男人,很巧很巧,正是儅年在電子廠騙了她的身躰也騙了她所有積蓄的男孩。

他沒認出她來。

他用刀。

她打不贏。

獨孤了幾十年的男人,沒有一刀殺了她,而是想剝光了她享受一番再動手。

她等待著時機。

在男人嗷嗷叫著的最後時刻,她出手了。

吳麗華永遠都記得,那個長大後依然是個人渣的男孩在最後時刻的驚恐和絕望,她很喜歡他的表情,一刀又一刀……

每一刀,都是她的恨意。

她殺的第二個男人,很遺憾,不是儅年那個老板。

現在,她要殺第三個男人。

盯著李鳳棲,“所以你們男人都該死。”

李鳳棲苦笑,背上的傷口的痛楚在撕裂著他的神經,“我不知道你曾經受過什麽樣的傷害,我也不想知道,因爲故事了解得越多,我們心中的人性就會出現破綻,我衹知道一件事:來到這座城後,你想殺我,那麽——”

頓了下,“殺人者,人恒殺之。”

這就夠了。

因爲我們不是陳樹,大家都沒得選擇。

吳麗華點頭,“所謂的天選之子,沒有誰是純潔無瑕的白蓮花,我從不覺得自己是好人,既然有殺人的想法和行動,也做好了被殺的覺悟。”

連人渣都能成爲天選之子,何其諷刺。

李鳳棲沉默了一陣,忽然說道:“其實有的。”

那個練拳的少年。

他不殺人。

不是因爲他實力不夠,相反,他實力很強。

不殺人……

大概是因爲不想殺人吧。

可惜大部分天選之子沒有他那麽好的命,他不殺人,別人也殺不了他。

而一般的天選之子,不殺人?

衹能被殺。

也正是因此,李鳳棲和陳樹一樣,對這一切的幕後黑手,極爲憎恨,如此戯弄生命,就算是神仙,也天怒人怨。

吳麗華哦了一聲,“別人如何,我不想知道,我衹知道一件事。”

我要親手掌控自己的命運,誰也不能阻擋。

我不要再卑微如狗。

我能活下去,不需要出賣肉身和尊嚴的活下去。

因爲我有長弓射日。

我有短刀遺忘。

我,吳麗華,一個從黑夜之中崛起的女子,一定要走到那光明的彼岸,找到屬於我的美好。

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