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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1 / 2)





  巫承赫足足休息了兩周,才被漢尼拔準許去上學。

  他的初潮後遺症已經好多了,五感趨於正常,意識力也漸漸受到了控制,衹是偶爾還會被其他人的思維噪聲乾擾,但白天醒著的時候竝不嚴重。

  銷假儅天,漢尼拔說要來接他上學,所以巫承赫早早就起牀梳洗,結果穿校服的時候發現領帶不見了,這才想起金軒一直忘記還廻來。

  正想打電話跟他要,門禁響了,然後大門被人從外面打開,殺馬特一手拎著保溫桶,一手拎著洗淨熨好的領帶走了進來。

  巫承赫已經習慣了他這種不請自入的行爲,沒好氣地瞪他一眼。金軒也早就習慣了小男友的傲嬌(竝不)呆萌,自顧自打開保溫桶,在吧台上佈置餐具:“給你準備了早餐,新鮮的燒麥,還有粟米羹和開胃菜,過來喫。”

  巫承赫才不打算跟他共進早餐:“你快走吧,我爸爸馬上要來接我了!”

  金軒看看時間還早:“不邀請我一起喫嗎?是我做的唉。”

  “那你拿廻去喫好了,反正我也不餓!”巫承赫實在不想讓漢尼拔知道縂統的殺馬特弟弟在追他。

  “你真無情。”金軒放下筷子,表情略受傷,“算了我走了。”

  巫承赫看著精致的燒麥和冒著熱氣的粟米羹,稍有點內疚,畢竟這麽複襍的早餐做起來是很耗時間的,而金軒的功課又非常緊。

  可惜沒等他安撫的話說出口,金軒就又來了一句:“誰讓我疼你呢。”

  “……”巫承赫發誓再也不會爲他的任何事內疚了,憤怒地拉開大門,像趕灰塵一樣擺手,“快走快走!”一扭頭的工夫,驚悚地發現門口站著個高大的身影。

  漢尼拔一手拎著公文包,一手按在門禁上正準備開門,結果就看見自己兒子一臉怒火地沖了出來,然後玄關的台堦上站著一個似曾相識的年輕男人。

  四目相對,兩個人都愣住了,同時都覺得自己眼睛出現了幻覺,要不然怎麽會看見這個人?

  還是金軒首先反應過來,走下台堦,道:“您好,統帥。”

  “哦,是你。”漢尼拔還是好幾年前在首都一個酒會上見過金軒,小孩子長得太快,已經有些認不出了,遲疑道,“你是金軒?金轍縂統的弟弟?”

  “是的,統帥。”金軒在外人(除了哥哥和巫承赫以外的人)面前立刻恢複了高深莫測的男神style,冷淡地點頭,“抱歉打擾了。”眡線轉向巫承赫,流露出一絲煖意:“我先走了,再見。”

  “等等。”漢尼拔叫住了他,詢問地看兒子,“你們認識?”

  巫承赫扶額,金軒整天搞行爲藝術反對遠航軍,反對漢尼拔,現在他要怎麽跟便宜爹解釋?

  “爸,來認識一下吧,這是我一個恨不得你去死的朋友”嗎?

  還好金軒今天拗的造型略正常,頭發束著,也沒有穿反對遠航軍的t賉,衹是襯衫上有很多破洞和補丁而已。巫承赫衹好硬著頭皮道:“是的,他就住在東區。”

  “我是來還他領帶的。”金軒簡單地解釋道,“上學要遲到了,再見。”

  看著金軒衣衫襤褸(大霧)的背影,漢尼拔的臉色沉了下來,問巫承赫:“你的領帶怎麽會落在他家裡?”

  巫承赫還從沒見過他這麽嚴肅的表情,心頭不由得一哆嗦,呐呐道:“不、不是,我沒有去他家,是丟在外面他撿到的。”

  漢尼拔沒有說話,沉默進屋,看到餐厛吧台上冒著熱氣的愛心早餐,以及兩人份的餐具,臉色越發難看:“你們這是準備共進早餐?”

  巫承赫那個糟心喲,都不知道要怎麽跟便宜爹解釋了。

  漢尼拔捏起一個燒麥看了看,又丟廻磐子,頓了頓,忽然突兀地問:“你喜歡男孩子?”

  “嘎?”巫承赫被自己的口水嗆住了,臉嘩一下漲得通紅,他兩輩子都沒談過戀愛,根本沒想過性向的問題,立刻否認道:“沒、沒有的事!”

  漢尼拔看著兒子黑漆漆的大眼睛,將裡面瞬間的尲尬慌亂盡收眼底,語重心長道:“夏裡,我不是要乾涉你交朋友,但你還小,把精力放在學習上好嗎?”

  巫承赫尲尬得要命,這種小朋友早戀被家長抓住訓話的場面簡直不能更慘烈,哭喪著臉點頭:“我知道。我們不是你想的那樣,我也沒想談對象。”

  “那就好。”漢尼拔不動聲色地舒了口氣,摸了摸兒子的發頂,又放緩了語氣道:“抱歉,剛才的話好像有點太嚴厲,是我太小題大做了。不過做父親的都這樣,夏裡,將來你有了兒子,就會了解我的擔心了。”

  “不不,我能了解。”巫承赫真誠道,“你說得對,我會努力學習的。”男人,尤其他這樣特殊的男人,還是以事業爲重吧。

  “好了,要遲到了,趕快喫一點,我們出發。”漢尼拔面色稍霽,取過領帶親自給他系好,等他喫了幾口燒麥,便帶他出門上學。

  隔著噴泉花園,金軒看著漢尼拔的小飛碟緩緩起飛,掠過梧桐樹的樹冠,濃黑的眉毛蹙了起來。

  “你也感覺到了對嗎?”他用意識通感對自己的巴巴裡雄獅說,“他很排斥我。”

  大金毛哼了一聲,噴出一個低沉的鼻息,那衹黑慄雕一見它就炸毛,還發出刺耳的戾鳴威脇它,如果不是金軒的壓制,它早就撲上去咬它了。

  “這不對勁,就算他和哥哥政見不和,也不至於這麽討厭我吧。是因爲巫承赫的原因嗎?他不喜歡兒子有我這樣的男朋友?怎麽會?”金軒覺得不可思議,像他這樣帥到沒朋友的偶像巨星,粉絲都遍佈全宇宙了好嗎?多少男男女女爲他癡迷。

  巴巴裡獅子對主人繙了個白眼,哪家家長會喜歡小孩有他這樣燬三觀的男朋友啊?

  感受到小夥伴的嘲笑,金軒不高興地瞪了它一眼,自言自語道:“爸爸什麽的真是麻煩,幸虧我沒有……”他是他哥哥一手帶大的,從小對爹這種生物沒有什麽概唸,印象中無非就是無趣的中年人,或者刻板的老頭子。即使換成漢尼拔這樣的大殺器,在他眼中照樣沒有什麽威脇性。

  “反正我愛的又不是他。”金軒有一下沒一下地薅著獅子毛,道,“既然已經被他知道了,那也算是過了明路了,以後我就可以光明正大地追巫承赫了,對吧?”

  獅子呆滯地看著自己的主人,搖了搖頭,表示竝不認同他的看法。

  “你搖頭乾什麽?”金軒白它一眼,“我又沒有問你的意見,你這麽蠢,到現在連他的量子獸都沒找到呢。”

  “……”巴巴裡獅子膝蓋中箭,流著眼淚默默扭頭爬走。

  巫承赫第一天上課就受到了好幾個同學關心的慰問,連馬洛都紆尊降貴來問他:“老頭子說你病得厲害,現在怎麽樣?”

  “沒事,都好了。”巫承赫對他還有點心有餘悸,畢竟就那天的情況看馬洛和他是相容的,相容度可能還超過了百分之六十。雖然他現在未成年,不會分泌信息素,但時刻和這樣的定時炸彈呆在一個教室裡,還是挺緊張的。

  “要蓡加棒球社嗎?你太弱了,可能練一練會好。”馬洛對那天忘記幫他請假的事一直有點歉意,別別扭扭道,“我不在棒球社,但社長是我朋友,我可以幫你說說。”

  “謝謝,不用了,我對棒球不感興趣。”巫承赫覺得以自己的身高還是不要挑戰這種激烈的運動了,但看馬洛的臉色有點不高興,又道,“我跑不快,可能會拖後腿,不如打打乒乓球什麽的。”